本文摘要:疫情期间,渝北区一男子被检察院刑事拘留(记者陈波)。
疫情期间,渝北区一男子被检察院刑事拘留(记者陈波)。2月11日,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,渝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多次打击报复他人,严重阻碍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某。经调查,网卓新闻网2月4日14时许,犯罪嫌疑人郭某龙(男,25岁)与女友发生争执后情绪低落,坚称唾液是疫情期间新冠肺炎的主要传播途径。
为了发泄情绪,他们在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一家商场的路边追打石某某、何某某、林某某,向石某某、何某某吐唾沫,向林某某泼色拉油。石某某等人被报复后报警。同日,渝北区公安局民警在郭某某住处将其逮捕,并于2月5日将其刑事拘留。经检测,郭某某并未感染新型冠状病毒。
事发后,渝北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,并带领公安机关进行检查。2月11日,渝北区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拘留,经渝北区检察院批准后予以审查逮捕。
渝北区检察院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,讯问犯罪嫌疑人,审查整个案件的证据。市检察院第一分院、市检察院查阅案件报告,指导办案。同日,渝北区检察院依法提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的请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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